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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本网:医圣祠 信息来源:医圣祠 更新时间:2016-04-15
4月12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北京市商业健康险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比2014年翻两番,人均保费达到2500元,健康险保费总收入达到600亿元。商业健康险赔付支出占北京市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明显提高,成为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
支持医师购买医疗执业保险
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5年~2015年年底,北京市保险公司累计为6163家(次)医疗机构提供了超过56亿元的风险保障。保险公司参与医疗机构处理的医患纠纷中,近七成得到妥善解决。
该负责人提出,北京市将实现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参保,提高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积极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手术意外保险、麻醉意外保险等医疗意外保险,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鼓励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同时,药品不良反应保险、献血不良反应保险、输血意外感染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健康险产品也被列入支持发展的范畴。
推进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1月,北京市平谷区政府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协议,以“共保联办”模式将商业保险机构引入新农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保联办”模式已覆盖平谷、密云等9个区(县),服务人群181.7万人,约占全市参合人数的80%。“共保联办”模式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诊疗行为的审查,规范了诊疗行为,有效缓解了基金支出的增长压力。
北京市将稳步推进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积极推广“共保联办”等合作模式,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规范医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同时,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做好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的衔接,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招标等方式,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降低运行成本。
探索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
据介绍,2015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和相关商业保险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试点建立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指导,采取财政补贴、个人缴费、护理服务机构缴纳互助基金、社会捐助等方式,建立长期失能护理保险基金。通过商业保险市场运作方式,为失能老人提供包括协助餐饮、个人清洁、昼间看护、医护康复、家庭互助服务等居家护理服务。此外,还可提供集中照料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将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检查检验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商业护理保险,鼓励政府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建立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将编制本市疾病发生率表和费用损失率表,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管控;建立健康保险行业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保险机构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直接投资、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新办医疗、社区养老、健康体检等服务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增加医疗健康服务资源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