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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中心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
本网:医圣祠 信息来源:医圣祠 更新时间:2016-04-20
当前,我市正处于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冷暖空气相互作用,干燥少雨,加之各类扬尘污染治理不到位,导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根据省政府《关于全 面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研究,从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中心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均要和主管部门签订扬尘污染责任书,制订扬尘防控实施方案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予以开工实施。施工过程要 严格落实 “六全”标准要求,即 施工现场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路面全硬化,运输车辆全冲洗,施工工地全部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裸土全覆盖。
(二)中心城区所有拆迁工地一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拆迁过程中必须进行洒水或喷淋降尘,拆除土方要及时清运或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三)中心城区所有道路要采取高标准清洁除尘措施,减少道路积尘;城区主次干道要按每天“三洒一冲”要求落实洒水频次,切实提高道路机扫率,洒水控尘,减少积尘,全面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及时清运垃圾,严禁垃圾露天焚烧。
(四)各类堆场、料场要按规范建设“三防”措施,建设防风抑尘墙、防风抑尘网,并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
(五)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六)严格加强渣土运输管理,所有渣土运输车辆上路一律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凡有渣土运输作业的工地,运输单位信息要上墙公示;严禁超载、不覆盖、车身不清洁的渣土车上路行驶。
(七)中心城区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
二、职责分工
按照 “谁施工谁防治,谁所有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四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中心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环保部门负责堆场、料场的扬尘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拆改及查处工作。
(二)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区域内建筑、市政施工工地和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三)城管部门负责道路扬尘、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和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查处。
(四)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配合城管部门对渣土车和物料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对无资质车辆进行查扣。
(五)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市区外围国道省道干线施工和道路扬尘的治理,公路两侧红线内绿化、硬化工作。
(六)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监管。
(七)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
三、严格督导检查
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督查组要加大中心城区督查力度,坚持每天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严格处罚。市住建、城管、环保、公路、交 通、公安、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推动本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执法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污染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速处罚,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 立即整改,逾期不改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罚,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体系。中心城区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领导、组 织、推动本区域的扬尘监管执法工作,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机制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业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将监管任务 落实到项目和责任人。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将每月对中心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考核,对行动迟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失职的,严格 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建立举报和通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造成城区扬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发现建设工地存在扬尘污染的请拨打市住建委举报电话:63139970;发 现企业违法排污、违规使用燃煤小锅炉、堆场未落实“三防”措施的请拨打市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发现渣土车违规运输、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未使用油烟 净化设施的请拨打市城管局举报电话:12319。对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城区扬尘污染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核实通报,迅速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