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市各县市区统筹推进底数排查、机构建设、人员入住等工作,“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各县市区成立了以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由民政、扶贫、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四集中”日常工作。按照“六种情形”人员的供养标准,市“四集中”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村级筛查、县乡核查、市级审查的办法,对全市8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一排查摸底,全市共排查出“六种情形”人员98540人,需进行集中供养40169人。
各县市区规划改建、扩建、新建“四集中”供养机构1233家,其中市级机构2家,县级机构61家,乡镇机构454家,村级幸福大院716家,满足各种对象的供养需求,确保“四集中”对象应养尽养、应养能养。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98家机构建成并具备入住条件,建成率81%;入住“四集中”对象31733人,入住率达79%,赢得了社会普遍满意和认可。
为保证分散供养质量,制定了“一有两同四保障”的供养标准,对所有分散供养对象逐人按照供养标准进行全面审核,并签订代养协议,代养协议由托养对象、代养人、帮扶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公证机关六方共同签订代养协议,有效保障对象散居生活。目前,全市58371名分散供养对象已全部签订代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