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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成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本网:医圣祠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18
12月15日,记者从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我省成立“河南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成立市级相关工作专班,从建立组织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加大抽检力度、实行集中消毒、开展消毒效果评价、强化人员检测、严格索证环节、推广冷链追溯、做好应急处置九方面,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近段时间,省内多地先后发布疫情通报,部分进口冷冻海鲜产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为了做好冷冻冷链食品安全管理、巩固疫情防控常态化成果,目前我省已经成立了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大数据、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任成员的“河南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地要组织成立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双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大数据、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追溯监管、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应急处置及信息通报等工作。
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负责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防护培训和检测、消杀技术培训,开展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检测、消杀、防护、溯源、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其中,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批批检”制度,按照核酸检测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采样、化验及结果复核;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件件消”制度。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组织疾控机构开展冷链食品消毒效果评价。
同时要求,今冬明春,机场、海关、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商户、快递企业、监管单位等与进口冷链食品有直接接触的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间接接触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进入市场销售。此外,借鉴郑州市“郑冷链”经验,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对阳性冷链食品及时开展溯源、下架、封存及无害化处理,并对环境及运输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对阳性冷链食品的密切接触者及时开展流调和隔离。(记者 王平 通讯员 卜俊成 邵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