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本网:医圣祠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更新时间:2020-12-28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确保不出漏洞和反弹。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人”“物”同防,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加强入境航班和人员管控,严格执行入境人员口岸检疫、转运送达、隔离管控、社区防控等闭环管理,落实14天集中隔离措施,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强化进口商品特别是冷链食品监管,实施集中消毒、检测,加大抽检力度,严格索证索票,建立追溯系统,严厉打击走私。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强化节日期间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确保一旦发生局部疫情,能够有序高效应对处置。加强健康教育,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引导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二、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畅通救助渠道,健全主动发现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组织开展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加大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和救助安置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发挥慈善组织作用,为集中供养特困对象配置棉衣等过冬过节生活用品。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统筹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等,及时开展因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陷入困境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快速妥善处理欠薪案件,确保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三、扎实做好市场保供工作,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和保障,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不出问题。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及疫情防控形势,制定保障供应工作预案,指导企业增加库存数量,丰富商品种类,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加强地方猪肉储备管理,确保储备质量安全,适时投放猪肉储备。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监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统一部署,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作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文艺产品,开展“春满中原、老家河南”“文艺进万家、健康你我他”等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各地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深入基层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春联、送文化科技知识等活动,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倡导健康向上的网上网下节日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监管,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净化节日文化市场。
四、统筹做好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在客运场站、港口码头等重点场所和客运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增强运力供给,加强客流监测预测,优化运力资源配置,做好多种运输方式接驳换乘,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改进线上线下售票方式,创新站车便民服务举措,提升安检效率和服务品质。完善健康码、电子客票等使用,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顺利出行。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每个收费站至少保留一条“绿色通道”,确保持有通行证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通行。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加强运营车辆安全状况排查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强化雨雪大雾、结冰等气象灾害短时临近监测预警,制定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五、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考核巡查、异地交叉检查等,重点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整顿,严防高层建筑、老旧住宅、地下空间、城中村、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大型商超、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失控漏管,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跨年夜、焰火晚会、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加强旅游景区和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做好雨雪冰冻、寒潮、暴雪、大风等灾害天气及森林火险火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稳控措施和多元化解机制,妥善解决因疫情防控、问题楼盘、集资融资、劳动社保、转业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偏远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及各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个人极端暴力、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最大限度屯警街面,严格落实公交地铁高铁、车站机场港口、校园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寄递物流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弘扬过节新风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两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有关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引导餐饮消费者使用公勺公筷、实行聚餐分餐制,倡导“舌尖上的文明”。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引导培育优良家风,坚决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沉迷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落细落实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长期战斗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一线及艰苦偏远地区的同志,对驻村第一书记开展走访慰问。做好对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因公殉职或不幸去世优秀基层干部家属的帮扶慰问,帮助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广泛开展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走访慰问活动,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使党员、干部等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八、坚持不懈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突出抓好“六个严查、六个严禁”,严查拉票贿选,严禁借节日之际违规赠送财物或安排宴请,变相拉关系、要选票;严查会风会纪,严禁“两会”期间拉拉扯扯、相互宴请;严查违规吃喝,严禁餐饮浪费、公款宴请回乡党员干部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查大操大办,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查突击花钱,严禁巧立名目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实物、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查违规收送,严禁以过节为名赠送或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大力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坚决纠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扎堆调研、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不间断监督检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九、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认真负责做好值守应急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值班带班,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演练,遇到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把握工作主动权。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到位而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